换单环节时出现提单与舱单的收货人不一致,如何解决?
【解决方案】 1、运输外勤人员应立即告知运输内勤异常情况; 2、运输内勤应在收到信息0.5小时内,以邮件形式通知对应客服人员,邮件内容包括:客户名称、提单号、异常情况等; 3、客服人员在收到邮件后0.5小时内转发邮件,告知客户异常情况,对于紧急业务,还应电话跟进; 4、收到客户邮件后,再确定下一步工作方案(改舱单或改提单)。
【解决方案】
1、运输外勤人员应立即告知运输内勤异常情况;
2、运输内勤应在收到信息0.5小时内,以邮件形式通知对应客服人员,邮件内容包括:客户名称、提单号、异常情况等;
3、客服人员在收到邮件后0.5小时内转发邮件,告知客户异常情况,对于紧急业务,还应电话跟进;
4、收到客户邮件后,再确定下一步工作方案(改舱单或改提单)。
【延伸】
此类问题同样适用于提单与舱单的运输工具、航次、提单号等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第四条 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货运代理企业、船舶代理企业、邮政企业以及快件经营人等舱单电子数据传输义务人应当按照海关备案的范围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电子数据。
网址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zfxxgk/hggzk/4061847/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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